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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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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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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以来,学校各级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力戒“庸、懒、散”等不良现象,广大教职工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求实的敬业精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近期以来发现极个别教职工在作风建设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又有抬头之势。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尤其是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育人水平,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严守工作纪律,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教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全校的整体形象。全校上下要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校党字〔2014〕17号)文件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作作风。

1、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

2、力戒“庸、懒、散”等现象,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炒股、网上看电影、网上购私物、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3、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    

4、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的监督检查,杜绝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

5、严格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缺席和迟到;

6、严格按照《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7、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要求,做好外出报备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树立责任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监督,营造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和谐氛围。广大教职工尤其是机关人员要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勤奋、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1、近期,监察处、人事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教育监督情况和机关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式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也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195;举报邮箱:jiwei@sdust.edu.cn

2、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全校点名通报,通报既通报当事人,也通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嫌违纪的,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监督检查。学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比较严重和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监察处 人事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