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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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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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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党委、分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纪律教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现就全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完善纪律规矩。此次《条例》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也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贯通起来,与巩固拓展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衔接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贯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多措并举抓好组织实施,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各中层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4月底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做到学习全覆盖,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把遵规守纪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学习中。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注重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纪法教育,建立全周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解读等工作,实现学习宣传全员参与,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三、强化贯彻执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严格执行《条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以党规党纪为标尺,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习不深入、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中层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4月底前,各中层党组织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报送学校纪委(办公楼516室,8605719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张璐办公系统内部邮箱。其中,泰安校区党委、济南校区(斯威本学院)党委、机关一党委、机关二党委汇总所辖部门单位的材料,以党委名义统一报送。

 


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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