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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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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8
  • 作者:综合处

各校区党工委、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各校区管委,行政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身上,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

两节期间,坚持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做到:

1.严禁公款吃喝、私宴公请、违规公务接待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或以部门、单位名义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品、购物卡、烟酒等节礼;

3.严禁以巧立名目、虚列套取等方式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

4.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电子红包等;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黄赌毒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9.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活动;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把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为监督执纪重点,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195

特此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