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党委、分党委,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校区管委,行政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推动形成崇廉尚俭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和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旅游安排;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195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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