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层党组织书记向校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党委、分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中层党组织书记向校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各中层党组织书记。
二、组织方式
各中层党组织书记提交述责述廉书面报告,部分中层党组织书记在校纪委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现场述责述廉人员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一并接受纪委全会民主评议。
三、主要内容
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责”和“廉”,重点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等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涵养政治生态情况。
2.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情况;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3.述责述廉对象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中层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既要报告成绩也要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12月5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颜超办公系统邮箱,联系电话:80698116。
2.根据述责述廉情况,校纪委将对评议结果、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各中层党组织书记收到反馈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3.校纪委将对述责述廉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督查,对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者弄虚作假,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4.述责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山东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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