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东的意见》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为抓手,深入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指出,要强化理论武装,铸牢对党忠诚,深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清明政治生态;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清廉高效政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事创业保护机制,培育清正担当干部;要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层层压紧夯实责任,构建清朗文明社会。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清廉山东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以点带面抓好全域推进。(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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