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组织开展政治监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2.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日常监督,做好重要事项报备,统筹指导基层监督。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风”类的专项监督、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工作。
4.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负责适当了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提出处理建议,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及措施使用等情况。负责信息查询平台、党风政风监督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5.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6.负责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7.负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学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调查,提出问责建议。
8.负责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推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9.负责建立健全本室工作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相关案卷材料等整理管理和本室安全保密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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