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网 >>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工作职能 >> 正文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工作职责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19-09-18
  • 作者:

 

一、日常工作

1、负责筹备组织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会议、活动。

2、负责起草、上报工作总结、计划、报告、简报、报表等有关文件文稿。

3、组织起草、修订、废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4、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文件的收发、流转、登记(各室与办案时上级纪委的涉密机要件由各室分别负责上报)。

5、负责纪委及监察专员办公室两枚印章管理(各处室的印章由各处室分别保管)。

6、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

7、负责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

8、负责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宣教工作

9、协助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进行形势分析、政策研究,经常对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10、协助学校党委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等。

1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宣传工作。做好学校纪检监察网站、信息平台等媒体建设,及时更新纪检信息、发布新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三、档案、保密管理

12、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除案卷外的档案建设和管理,负责保密工作。

四、干部监督

13、负责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14、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联系:机关工委、教辅党委、后勤产业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