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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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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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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反映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做好信访举报汇总管理、定期研判分析。

2.负责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综合分析研判,按程序分办问题线索,对分办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

3.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安全工作、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4.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5.负责数据统计上报、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和分析,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6.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协调校外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督促检查省纪委监委批办、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

7.负责归口接收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查申请,以及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8.负责办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回复和其他人员的廉政意见。

9.负责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管用。

10.负责执行日常监督底稿制度相关工作。

11.负责管理维护谈话室。

12.负责建立健全本室工作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相关案卷材料等整理管理和本室安全保密工作。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